2014年下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开始。请符合规定病种要求的申请人按下列要求准备鉴定资料:
1、由省直门诊重症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诊治本病种资格的医生依据鉴定标准进行诊断,出具诊断证明;
2、就诊医院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3、半年内有关原始病历病情证明复印件资料及相关CT片、X光片等(病理资料及诊断证明上报后不退还)。
注意:请务必按规定的时间上报“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相关资料”,过时省医保中心将不再接收申报申请。
已获批病种9月31日到期的职工,请等待复审通知。
接收地点:人事处工资福利与社保科
联系人:李超 18838275100
联系电话:65962697 (报送前先电话联系)
接收资料时间:2014年9月1日-9月15日
人事处
2014年9月2日